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⑦节粮减损确保粮食安全 多措并举守护“无形良田”******
作者:周慧、麻吉亮、刘晓洁,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近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会议强调:保障粮食安全,要从增产和减损两端同时发力,持续深化食物节约各项行动。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我国粮食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增产的难度和粮食供给保障压力越来越大。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国和消费国,减少粮食损耗是粮食安全保障的一个薄弱环节。节粮减损可以有效降低粮食增产保供压力,应成为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着力点和补齐短板的重要举措。
一、要保障粮食安全,为何必须节粮减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节粮减损工作,要求采取综合措施降低粮食损耗,坚决刹住浪费粮食的不良风气。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国际粮食减损大会的贺信中指出,粮食安全是事关人类生存的根本性问题,减少粮食损耗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开展节粮减损不仅可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还有利于保护生态、减排降碳,助力碳中和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为进一步降低粮食损耗和浪费,我国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粮食节约行动方案》,从立法和行动层面展开,聚焦节粮减损,在粮食生产、存储、运输、加工、消费各环节落实各项措施。
全球面临巨大的粮食安全压力,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粮食减损和浪费问题。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的《世界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系列报告中指出,2021年全球受饥饿影响的人数已达8.28亿;从收获到零售各环节,全球粮食损失率达14%,零售、餐饮和消费环节浪费率达17%,年损失达4000亿美元,相当于12.6亿人口一年的口粮。由我国发起并举办的国际粮食减损大会于2021年9月9日—11日在山东济南召开,得到来自阿根廷、巴西、法国、德国、意大利、墨西哥、美国、英国等二十国集团国家农业部长,以及来自巴基斯坦、柬埔寨、越南、智利、匈牙利、斐济、联合国粮农组织等50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积极响应,减损与粮食安全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根据中科院研究团队测算,2014—2018年我国食物损失和浪费,年均总量为3.49亿吨,相当于浪费了6亿亩耕地的产能,这些耕地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30%,约为黑龙江省耕地面积的2.5倍,约为山东省耕地面积5.3倍。其中,供应链年均食物损失量为2.91亿吨,占食物年均总产量的16%;餐饮浪费量年均为4500万吨,供应链食物损失量约为餐饮浪费的6.5倍。从供应链的不同环节看,生产后处理和储存阶段的食物损失最为严重,年均约为1.6亿吨,是餐饮浪费的3.5倍;其次是生产阶段,食物损失量年均为8200万吨,约为餐饮浪费的2倍。
二、如何实现节粮减损目标?
“采用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是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之一。结合这一目标,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围绕粮食减损开展专项研究;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编制应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中国行动方案”。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政府部门、加工企业、零售商、农户等不同行业、不同主体积极参与,制定具体的食物减损目标,编制供应链和消费端食物减损行动指南。针对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进行食物损失减量化试点,加强示范和试点引领,总结、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经验。
在现有G20峰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多边或双边框架基础上,由相关管理部门、企业和研究机构联合,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粮食减损国内大会,实行部长-专家-企业等多层级对话。通过官方和非官方渠道,建立多元化长效沟通机制,打造国际化粮食减损交流平台,形成以中国为主导的国际食物系统转型的沟通平台,构建国际粮食减损长效合作机制。围绕食物损失与浪费,开展国际减损行动方案制定和合作。建议合作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规范、准确地采集、汇总、统计、发布和共享食物损失与浪费的前沿信息等;定期总结食物损失与浪费的相关研究进展;评估食物系统绿色转型路径与可行性。
一方面推动和鼓励从田间到餐桌的节粮减损的技术研发,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在产后存储、运输、加工减损的薄弱环节与关键技术,加强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果的应用。另一方面加强对米糠、麸皮、胚芽、油料粕、薯渣薯液等粮油加工副产物的有效利用,生产食用产品、功能物质及工业制品。对以粮食为原料的生物质能源加工业发展进行调控。
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节粮减损有助于传承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和引导婚宴从“爱面子”向“重文明”转变、由“讲排场”向“求健康”转变。二是开展科普活动,推动食育由相关部门牵头,针对不同群体,以食育为抓手,开展食育进校园、食育进社区、食育进机关等活动,引导社会绿色消费转型;以学校为主战场,结合不同年龄和学段的特点与目标,与劳动教育、美育、传统文化等相结合,鼓励有条件学校开设以食物节约为主题的特色课程。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